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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就业见习岗位方法

编辑日期:2015-12-22 作者:超管 来源:徽商职业学院 阅读次数: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是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一般由各地地方政府在认真考察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将条件合格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见习单位。

        当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单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向当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可以通过当地媒体以及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等多种渠道,查阅见习单位名单、见习的岗位数量、见习期限、见习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

        毕业生如想申请就业见习岗位,可在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公布后,携带《见习毕业生申请表》、《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申请。 

        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并在见习期间,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服务。

        见习期满未被见习单位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可继续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对有创业愿望的,要提供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